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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获财政补助

        2月25日获悉,卫生部日前发文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财政补助措施,表示今年将开展药事费、处方费、护理费等专题研究,在东、中、西部医疗机构进行成本监测,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卫生部印发的此份《2009年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称,2009年将积极参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具体内容包括: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指导意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保障卫生经济政策研究和经费,重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政策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开展药事费、处方费、护理费等专题研究等。

 

        根据《工作要点》,在东、中、西部选择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测工作,掌握医疗服务成本动态变化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之间的差距;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改革,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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