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2009年3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3月6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批号为:0809022、0810011、0810012、0810021、0810022)品种可见异物检查不符合规定。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检查,对发现的标示为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5批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产品,依法处理。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发现违规生产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相应措施,药品流向基本清楚。

        小贴士: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为胃壁细胞质子泵抑制剂,主要用于消化性溃疡出血、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的治疗。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