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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扩大会议

        据SFDA网站讯 2009年3月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省各州、地、市政府主管领导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8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对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西宁市政府、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青海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政府副省长、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马顺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郎国清代表委员会从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目标;明确专项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沉着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对2008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行“2+1”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明晰和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等方面对2009年度工作提出建议。 
        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晁海军对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上,马顺清与各州、地、市及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马顺清要求,2009年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的要求,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抵御假劣食品侵害的能力;要有步骤地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信息分析和新闻发布会,全面研究全省食品安全动态,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制售假劣食品的“黑名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和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区域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通报网络体系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提高检测技术能力和水平,规范安全监测评估和质量标准。 
        马顺清强调,要在第一阶段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卫生部等9部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要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和沟通联系,互通信息,要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督办精神,将本地区、本系统和行业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向国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整治情况和工作报告。二要建立监管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着力建立健全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三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那些影响恶劣、涉及面广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典型案件,要及时给予曝光,严肃查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者、屡纠不改者应从重处罚。四要严格行政纪律,决不允许出现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现象。对那些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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