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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颁布实施《藏药材炮制规范》

        西藏自治区《藏药材炮制规范》(2008藏文版)正式颁布。当天上午,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拉萨市举行了《藏药材炮制规范》发行座谈会暨赠书仪式。

        据了解,《规范》收载了186种常用藏药材炮制品种,涵盖了动物、植物、矿物等藏药材炮制方法。《规范》的实施,为保障藏药在研发、生产、使用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有效提供了标准规范,将对推进西藏自治区藏药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大力帮助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有关部门及藏医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西藏自治区藏药企业从手工作坊到规模化生产,从简单工艺到科学化标准,一步步由区内走向区外,甚至走向国际市场,藏药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适应广大农牧民群众用药需求和藏药产业发展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长期从事藏医药教学、临床、研究专家和药品生产企业、藏医医疗机构具有丰富炮制经验的人员承担编写及审稿工作,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08年底完成了《规范》的编印任务。《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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