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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助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终于在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而曾经在2008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广受关注的“保健食品监管”问题,也水落石出。在近日的一次学习《食品安全法》的论坛上,业内人士表示,新法出台将对整个保健品行业提出更高要求,“也给保健品产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契机”。

  生存有了“合法”地位

  据统计,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保健食品生产、消费市场,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批准保健食品8900多种,年销售额千亿元。尽管被称为“朝阳产业”,公众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却在不断贬值。今年“3?15”,北京街头有不少关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益活动,记者发现,现场对“保健品”的怨言不少。消费者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才2岁,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推销电话,“一多半都是保健品”。杨先生表示,尽管花样繁多,但这些保健品对“成分、功用、禁忌”等往往语焉不详,“产品介绍都很夸张,我想来想去还是不敢随便买”。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处长邢泉告诉记者,1995年10月底开始实施的《食品卫生法》首次明确将保健食品纳入管理范畴;1996年6月初开始实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结束了营养功能性食品准入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1999年《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施行。记者了解到,2004年以前由卫生部审批保健食品,批文无“有效期”的限制。2004年10月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保健食品审批职能,保健食品的批准有效期确定为5年。

  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我国共出台保健食品相关法规120多部,涵盖产品注册、GMP认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广告审查、市场监管、进出口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成为保健食品行业指导性文件。从2003年起,我国取消了所有“药健字”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被列入一般食品监管的范畴。中消协的调查显示,我国70%以上的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现象,有相当比例的保健品为假冒产品,还有一些保健食品随意加入违禁药物。而群众对保健品的不信任率竟然达到53%,非常不信任率则达到了34?。

  一方面是人群保健需求提升,另一方面是保健食品市场价格混乱、质量堪忧的无序状态,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已成众望所归。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向人们宣告,国家将从立法层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从前是法规政出多门,削弱了监管力度,“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峰表示,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管而不治”的局面。他指出,现在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有所体现和定位,并提出“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这些规定为保健食品立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规体系。

  行业淘沙在所难免

  “《食品安全法》的尘埃落定,可以看出,国家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保健食品的,不会因噎废食”,徐华峰指出,保健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他认为,保健食品必须“严管”,否则,奶制品业遇到的危机,难免不会在保健品行业重演。

  对于《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保健品企业则表示了谨慎的乐观。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主告诉记者,虽然保健食品行业历史不长,但监管部门有10余个,相关法规百余部,有些监管互相矛盾,给企业造成困扰。他希望“有了基本法的指导,希望这些法规条例能尽快统一,不再让企业无所适从,同时也不给违法企业留空子”。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中,保健食品的审批监管统一到一个部门,机构调整方案突出了分权制衡理念: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个环节链条分属在不同内设司局,并把部分职能下放到技术中介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怡曾表示:“要加强对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许可检验机构认定办法,开展检验机构认定工作,提高试验和检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对中国的消费者以及保健食品企业来说都是好消息。”深圳生命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鹏认为,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扶持,守法企业一定会不断壮大,“立法将推动保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很多企业都提出,“严格监管、提高门槛有助于规范行业,助推行业发展。”例如,打击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药物,冒充“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说明书上夸大功效、在广告中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企业代表指出,提高注册审批的准入门槛,对上市产品采取动态跟踪监测,对违规产品和企业加大惩罚力度直至吊销执照,“希望《食品安全法》以及保健食品具体管理办法的实施后,市场环境能得到极大净化”。

  徐华锋告诉记者,对保健食品监管从严将是大势所趋。《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对保健食品做了针对性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 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其实,保健食品行业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夸大宣传,总想往药上靠,”徐华峰指出,业内很多小作坊式的公司没有或者很少在科研上投入,心思都用在炒作概念、夸大功效上。北京安贞西里小区的周大妈告诉记者,她买保健品十几年了,越来越没信心了,“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即使真有好产品我们也不敢相信了呀!”《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目录以外的物质”。保健食品可以添加的物质有明确规定,但添加违禁药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如果不从源头上从严监管,信誉危机就难消除。”于鹏表示,《食品安全法》也给行业带来了希望,要改变保健食品行业困局,必须痛定思痛,从研发、审批、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要从严、从重监管,行业必须洗牌,清除“浑水摸鱼者”。

  徐华峰预计《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行业肯定会有阵痛,但不下猛药,治不好顽疾,“正在起草的保健食品具体管理办法将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标准和市场营销都做出相关的规定,提高门槛是大的方向”。企业代表认为,提高行业门槛,提高生产标准和安全性评价标准能够帮助行业重新获得社会的信任。“我们非常期待保健食品具体管理办法的出台,改变‘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年’的现状。”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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