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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任务明责任清

  为了更有效地遏制违法药品广告泛滥,山西省今年将对擅自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和相关企业实行行业驱逐,将他们清理出山西市场,而不再仅限于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和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山西省日前相继启动的2009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专项整治,特别注重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不但整治任务明确,而且整治责任清晰。
  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任务明确,主要体现在整治目标明确、整治重点明确、阶段任务明确。据介绍,山西省今年的药品专项整治,重点抓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这两个环节和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器械等三个方面的整治。其中,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抓品种核查、工艺核查并严查非法添加,着力解决药品质量隐患;药品流通环节重点抓挂靠经营、过票销售和不规范代理行为的治理,着力完善药品流通可追溯制度;医疗器械整治则重点抓高风险器械监督检查和规范小型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行为。记者还了解到,该省今明两年新一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巩固以往整治成果,继续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本省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落实,食品企业自律显著增强,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责任清晰,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责任划分清晰,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划分清晰,体制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承担部门清晰。《山西省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明确规定:市县政府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并要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相关企业则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为防止体制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出现真空,《方案》还特意明确:在当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整治的综合协调。在全省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调整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整治的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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