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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规范中医馆

    深圳的医疗机构将新增两类: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据悉,由深圳市卫生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日前报送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法制办将在进一步修改该条例后,提请深圳市政府审议。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中提及的新增医疗机构“中医馆”,是一种全新的中医医疗机构。其规模近似于中医门诊部,但不要求设置急诊科,不要求具备西医检验设备。中医馆要求按照中医特点设置三个以上中医临床科室,提供中医特色诊疗。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管理条例(送审稿)》中还规定,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执业医师应到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西药,不得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注射和手术治疗。

 

     普通的中医门诊部,其设置标准要求有急诊科、需要具备X光放射、B超和检验设备,这些都是参照西医类门诊设置标准执行的。而深圳拟增的中医馆,其设置标准则充分考虑到中医的传统及特点,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对有志于开设中医馆的药店而言,这样的门槛也更加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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