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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通报08年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卫生部近日通报2008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结果显示,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持证率不足10%。

        根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北京、西藏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督检查的结果,2008年共监督检查44726家单位,其中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44267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59家。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44267家,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机构27401家,占61.9%。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3088项,实际开展预评价的占46.5%;应开展控制效果评价的建设项目4132项,实际开展的占46.5%。共有放射工作人员137836人,具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占62.7%;佩带个人剂量计的有107173人,占77.8%;参加职业健康体检111010人,占80.5%。

        通报指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率较低,一些省(市)还没有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工作。二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和能力不足,影响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的开展。三是仍有一部分放射诊疗机构忽视放射防护工作,对受检者未配备或未使用防护用品。

        在检查中,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给予警告4555家,罚款202.51万元,停业74家,提请关闭31家。对检查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给予警告5家,取消资质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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