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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医药管理局增设局党组

  近日,吉林省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在该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了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能,决定增设局党组,增加1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增至25名,较前增加6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德亮介绍,本次改革中省委、省政府在把原有15个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减少到7个的同时,把原作为省卫生厅党组领导下的省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党支部,建设为党组,以加强全省中医药行政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吉林中医药强省建设,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能有所调整:加强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职责,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职责,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调整后,该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处)、法规与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医政处(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处)、科技教育处、机关党委(对外启用人事处印章)等5个工作机构,较前增加1个。机关行政和工勤人员编制共25名,较前增加6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6名,较前增加2名。局医政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竞聘工作即将启动。

  据了解,下一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出台“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保证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作职能的有效衔接,调整局机关部分管理职能;下力气推进机关内涵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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