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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基本药物零售价全面下调

  10月2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上百种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将全面下调。从省物价部门获悉,我省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策,加强检查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的品种共307种(类),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69种、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个别没有公布价格的品种主要是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公共卫生类用药,以及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类精神用药。

 

  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但这些品种都是各方面普遍反映因价格低廉出现短缺的药品,提价的绝对额较小,目的是鼓励企业生产保障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据省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发现违反国家政策,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价格的医药单位,我省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处罚,广大市民也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在哈市建国医药连锁乡政街分店,销售人员出示了一份药品价格调整目录,降价的药物大多集中在化学药品类别。比如诺氟沙星100毫克×20粒的胶囊剂,过去最高限价是3.9元,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为3元;胃药法莫替丁20毫克×30粒,过去最高可以卖到18元,现在最多只能卖8.6元。常用的阿莫西林价格明显下调,0.25克30粒装从19.8元降到了9.2元。

 

  走访多家药店发现,多数药店并未对6%获提价品种的药品进行提价。据哈市一家药品销售人士分析,多数药店都没有提价,可能是因为怕消费者心理上不能接受。

 

  同时,哈市多家医院的药房数据库已整理完毕,根据相关部门的通知,医院药房内100多个规格药品目前需要重新确定价格,具体定价日期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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