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药企纯销自谋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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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业内专家指出,与今年1月份发布的《意见》相比,《说明》更加细化了,也处处体现着我国新医改的气息。
与《意见》相比,《说明》最大的亮点就是强化了政府主导以及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在集中采购和合理用药方面也有新的突破。
郭凡礼认为,《说明》里则改为“坚持政府主导”,而且还具体指出了要在三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非营利性采购交易平台以及对采购交易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这些方面的优化及加强都体现了新医改的基本原则:立足国情、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新医改中政府的作用不容小视,政府主导也是新医改持续健康进行的关键。
另一方面,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也是本次新《意见》的亮点所在,而在本次新《说明》中,不仅表明了药品的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医药生产企业直接投标,还详细规定了在采购中的任务、配送等等的问题,“不得提高中标药品的采购价格”则对药品的采购做了硬性的规定。
那么,这些新的细则会对医药企业及其上下游链条产生什么影响呢?郭凡礼认为,本次《说明》的出台可能会使我国药品的生产市场集中度提高,也可能会引发医药产业新一轮的洗牌,规模大、效益好的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将从中受益,而一些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
对于大企业来说,它们资金多,药品质量好,而且有非常强大的营销队伍,即便是医院这一块被分掉了,也还有药店这种直接走终端的药是大头。其实这就是医药行业洗牌的过程,大企业更强,小企业都淘汰。
而且,在生产企业直接进行药品销售或参与医疗机构的投标的情况下,企业的成本将上升,要想降低这个成本,医药企业必须实行规模化生产,并大力研发新药的生产。
中小医药商业企业的出路之一是转型为纯销企业,积极主动地为大工业企业服务,比如成为大型制药企业的地区办事处,紧紧控制终端市场,配合学术推广,帮助其进入招标,甚至能控制品牌产品,成为其地区代理。
或者是成为大商业大物流的地区分销机构,与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合作,与政府合作。
而刘经理的建议是,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创出自己的特色,不要盲目生产那些大家都在生产的药品,要研发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药品,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认知度和站住脚,才能吸引相关部门和大医院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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