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企业新闻 > 山东齐都药业承认销毁证据属实 称将承担责任

山东齐都药业承认销毁证据属实 称将承担责任

  医药网2月10日讯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因有类似毛发状异物质量问题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后,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道歉信。其在公布的道歉信中表示,承认有关责任人销毁证据事实,并将承担全部责任。

  2015年2月6日,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据悉,其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原因系其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事发后涉事产品被该公司业务员销毁。

  目前,该公司生产的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总计21700瓶,2013年4月22日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3月底。销往吉林(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

  山东齐都药业在信中表示,2015年1月29日,媒体报道长春市一诊所反映公司生产的一瓶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有类似毛发状异物,该涉事产品在协调处理过程中被业务代表摔碎。公司承认上述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其还表示,对于公司生产批号为C13042201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排查分析问题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同时,公司还派出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积极进行协调处理。还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表示真诚道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