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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揭普洛药业财报两宗罪:虚增业绩、隐瞒交易

  医药网3月11日讯 日前,刚刚发布2014年业绩快报,喜迎增长的普洛药业,却面临“旧账”问题。

  3月6日,普洛药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监管机构指出,经查公司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存在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二,2013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部分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涉及虚增金额超4000万元。

  上市公司财报一直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参考,此次普洛药业曝出两大问题,令人颇感意外。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多致电普洛药业董秘办公室,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旧账”里的两宗罪

  据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14年2月13日,普洛药业下属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将2000万元资金通过东阳市商泰贸易有限公司拆借给上市公司股东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直至3月18日才由横店康裕归还上市公司,公司对上述情况未在2014年半年报或季报中予以披露。

  另外,2014年,普洛药业下属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对杭州汇业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众牧恒康工贸有限公司虚构销售,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构成业务上的自我销售循环,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根据警示函里的介绍,普洛药业的具体业务流程为:康裕制药销售货物给康裕生物,康裕生物加工完成后以3582.85万元(含税价)销售给杭州汇业,杭州汇业再销售给其关联方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云伟业再销售给康裕制药。康裕制药销售货物给康裕生物,康裕生物销售1620.70万元(含税价)货物给青岛众牧,青岛众牧销售给杭州汇业,杭州汇业销售给白云伟业,白云伟业再销售给康裕制药。

  同时,康裕制药销售货物给康裕生物,康裕生物销售1620.70万元(含税价)货物给青岛众牧,青岛众牧销售给杭州汇业,杭州汇业销售给白云伟业,白云伟业再销售给康裕制药。最终上述货物均由康裕制药出口销售。

  警示函指出,根据工商查询及谈话记录,杭州汇业、白云伟业、青岛众牧等均为贸易类公司,普洛药业与上述三家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并无实物流转,因此从本质上看,是康裕生物销售产品给康裕制药,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合并范围的交易,应当予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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