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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始实施违法药品广告企业约谈制度

  

  据悉,云南省12家涉及在省外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生产企业负责人被请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听稽查局负责人宣讲药品广告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会后,12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约谈是对企业的帮助和教育,今后将严格按照约谈会上提出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承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据了解,这是云南省局今年试行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违法发布广告企业约谈制度后,首次以集中的方式邀约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

 

 

  按照制度规定,药械企业发布的广告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省内药品未经审批或省外药品未经备案擅自发布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功效,群众投诉举报集中,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药品广告宣传的适应证和功能主治等超出国家局以及法定审批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等情形时,该局将对涉药单位的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和广告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为使约谈制度取得实效,真正使企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云南省局还对约谈组织实施程序予以明确,规定对无故不参加约谈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当年诚信评定不良记录名单;将通过约谈拒不采取纠正措施的广告发布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宣讲广告管理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通报涉药单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况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规范代理商的行为,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规范发布广告的责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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