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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敦力因垄断被罚1.185亿元 医疗行业反垄断或成常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7日宣布,已依法对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85亿元。这是我国查处的第一宗医疗器械价格垄断案件。

美敦力被“查”始末

美国美敦力公司(以下称“美敦力”)作为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公司之一,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主要包括心脏起搏器、胰岛素泵、心脏外科及耳鼻喉在内的产品和疗法。

发改委官网消息称,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采用转售的方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其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现查明,至少自2014年起,美敦力通过经销协议、邮件通知、口头协商等方式,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转售价格、投标价格和到医院的最低销售价格,并通过制定下发各经销环节的产品价格表、内部考核、撤销经销商低价中标产品等措施,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美敦力还采取了纵向限制销售对象和销售区域、限制经销竞争品牌产品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实施效果。

发改委表述,美敦力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且不符合豁免情形和豁免条件,依法责令美敦力立即停止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并处2015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计1.1852亿元。据此推算,美敦力此次涉案产品总计销售额近30亿元。



其实,早在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开始了对其价格垄断行为的外围调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于今年4月执法人员对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确认其违反《反垄断法》事实。健康点了解到,此次突击检查还有一段小插曲。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处长徐新宇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一开始突袭并不顺利,我们40多人被美敦力中国总部困了6个多小时,9点半进去到下午4点钟,一直就是对抗。后来我们就依据法律,进入它的相关场所和营业场所进行搜查,发现他的负责人就躲在办公室里喝咖啡。”

发改委表示,在调查期间,美敦力主动制定了整改措施,全面取消转售价格限制,允许平台商直接向终端销售,不再限制经销商向跨区购买者进行销售,在具有市场力量的产品经销中取消排他销售限制,修订经销协议、招投标管理制度、经销商管理政策有关规定,加强员工反垄断培训,完善公司反垄断合规体系。

健康点就此事向美敦力进一步了解情况,美敦力方面表示:“我们确认美敦力接受了国家发改委有关反垄断法的调查并愿意接受发改委的决定。美敦力致力于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为改善患者健康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案。”

美敦力中国发展遇阻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反垄断案件将会对美敦力在中国市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美敦力全球总裁奥马尔·伊什拉克(OmarIshrak)曾表示,“美敦力的目标是将中国发展成公司的最大市场。”而美敦力2016年(截至2016年4月29日)财报显示,美敦力全年营收达到288.33亿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中国市场营收共计14.95亿美元,占总营收的5.19%。相比同期美国市场17578亿美元,60.96%的销售占比,14.95亿美元实在不多。看来,美敦力想要实现其在中国的市场目标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



美敦力2016年财报(截至2016年4月29日,单位:美元)

此外,整个外企医疗器械在国内市场的生存环境都受到挑战。外企医疗企业的黄金时代已经远去,既有的销售模式、发展模式都不再灵光。虽然中国市场还有巨大增长空间,但摆在美敦力面前的是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国家着力扶持国产医疗器械的客观现实,同时乐普医疗、微创医疗等国内医疗器械企业的崛起也给美敦力带来了巨大压力。

医疗行业反垄断或成为常态

发改委指出,目前国内高值耗材和可植入医用设备的市场竞争整体并不充分,而美敦力在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相关医疗器械领域利用其行业领先位置,严格限制转售价格,排除和限制了经销商之间以及医疗器械品牌间的竞争。



有报道评论,美敦力作为在医疗器械领域全球领先的企业,它所采取的销售模式也往往被其它企业所效仿,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此次发改委对美敦力的处罚,实际上也是对美敦力这种控制价格销售模式的否定,有利于恢复市场竞争秩序。

据相关报道,自2008年实施《反垄断法》以来,涉及民生的行业一直是执法单位所关注的重点领域。

而有关医疗器械领域反垄断动向,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当年8月1日,“中国首例纵向垄断案”历时3年后尘埃落定。医疗器械巨头强生成为了中国医疗器械领域第一家败诉企业,被判赔偿经销商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共53万元。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强生同样使用了“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受理该案的上海高院最终审理认为,强生公司在竞争不够充分的医用缝线市场中排挤了有效率的经销商,不仅排除品牌内价格竞争,还降低了品牌间的价格竞争。但此案是由强生的经销商发起,处罚命令的发出主体也并不是发改委。

除医疗器械外,医药企业的反垄断案件也在最近一两年频发。

2015年年底到2016年初的一个多月内,工商总局和发改委相继公布了两起医药领域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及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别嘌醇片生产商垄断协议案。两家执法机构几乎同步执法行动标明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正在加速。

2016年7月底,发改委再次重拳出击医药行业,公布了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等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处罚决定,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对于此次美敦力价格垄断案件,徐新宇对媒体表示:“我们不针对任何一个外国企业,更不针对美敦力。”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对媒体表示,医药领域关系百姓民生,因为垄断违法,市场制失效,价格不能充分竞争,增加的每一分成本最后都有可能转嫁给患者,因此未来这一领域的反垄断调查,还将持续加强。

可以预见,整个医疗行业的反垄断或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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