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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是趋势 一批药店将不可销售处方药

  医药网6月25日讯 飞检最凶的省,开始着手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接下来,将有一批药店处方药不能卖了。

  又一省,计划推进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日前,山东省药监局召开药品零售环节整治工作媒体通气会,该会议通报了全省监管部门的整治成果,并指出,接下来要围绕4个方面进行管制。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药品零售环节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

  三是推动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组织暗查暗访,并将暗访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移交给各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市从严从重查处,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开曝光,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负责人向社会公开。

  一批药店,处方药将不能卖了

  其实,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已是大趋,山东省本次通气会谈到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无非是提前告知全省零售药店,预备接下来的行动。

  另外,一旦山东省推进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山东省药店将有哪些变化呢?

  早在去年3月份,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将药店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店。同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已试行的广东省和还在征求意见的全国性文件存在一定差异,广东省对于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而全国性的则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其次,对于二类店,广东省则将重点放在中药饮片上,只有三类店可以经营中药饮片,而全国性的则二类店也可以经营中药饮片。

  综上来看,不管山东省的文件更接近哪一个,一类店,不得经营处方药已是必然。

  大批药店被罚,全省分管或提前

  虽然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着眼山东省目前形势,山东省或等不到全国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管理文件出台,而提前制定文件全省推广。

  据了解,截止5月31日,山东全省共检查药品零售药店34010家,警告4998家,限期整改9465家,收回药品 GSP证书71张,撤销药品 GSP证书55张,吊销许可证2张,在省局网站曝光47家,在市局网站曝光76家,立案查处739家,罚款145.63万元。

  在全国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政策并不明朗的情况下,山东省却早已全省动员,本次全省大整治就是最好的例证,其一是对全省零售药店情况摸底,其二是适当清除一批违法违规药店,便于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推广。

  其次,山东省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也说明一切,该会议直接谈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如不出意外,山东或要早于全国性文件出台,提前全省推行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首当其冲,提前备好执业药师

  谈到这里,必须提醒山东省各药店,赶紧配备执业药师。无论如何,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执业药师配备首当其冲。

  综合全国性征稿意见和广东省试行文件来看,零售药店类别与执业药师息息相关,一类店无需执业药师,但只能卖OTC;二类店只需一名执业药师,但很多药品被限制;三类店必须2名执业药师,但经营的药品种类最多。

  当然,这不只是文件要求,从广东试行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后,一时间,广东省执业药师遭“疯”抢。

  以大参林为例,在广东省试行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后,大参林在东莞(10名)、韶关(20名)、高州(30)三市一次要招聘60名执业药师,且公布信息都是在广东省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行文件公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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