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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临床路径管理需不少于10个病种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的就诊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卫生部公布的单病种诊疗费用推荐标准。卫生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今年各省5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通知要求,各试点医院进一步科学测算,并严格控制单病种诊疗费用。各试点医院要把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医院感染发生率、手术部位感染率、治愈及好转率、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等内容纳入医院和科室绩效考核范围。


  加强对单病种总费用和重点科室,尤其是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肿瘤、骨科等重点科室医疗费用的监控,管好高值耗材的使用,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通知提出,三甲综合医院要选取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和骨关节植入治疗各1个病种;二甲综合医院选取不少于5个病种,其中至少包括骨关节植入治疗1个病种。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各试点医院要达到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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