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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家庭过期药品处理难”问题在探索中

  为了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处理问题,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失效过期药品回收途径和办法。


  经过多次遴选,在市区指定了8家具有一定规模、交通便捷、诚信度高且无违规销售假劣药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统一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收集过期失效药品,鼓励群众将家庭中的过期失效药品集中到回收点,初步形成市区过期药品回收网络。

  
  为更好、更大范围地铺设过期药品回收网络,泉州市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发布《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家庭药品如何合理储存》等科普文章,普及医药知识;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水平,加强其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


  为提高公众积极性,泉州市局推行“以过期药品换生活用品”的做法,只要群众把过期失效药品送到回收点,就可以换得日常用生活用品,或者在购买药品时享有适当优惠。这种做法得到市民的高度肯定,为加强管理,该局要求各定点单位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填写《回收过期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药品品名、单位、数量及送交人;在药品回收的过期药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及时将收到的过期药品移交市局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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