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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厦门医疗费用要实现“零增长”_医药资讯

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叔禹12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今、明两年,厦门市的医疗费用要争取保持2004年的水平,实现“零增长”。 杨叔禹表示,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幅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起病,这是厦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都非常重视的问题。厦门市已于6月出台相关政策,对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做出了具体的部署。 该政策将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作为考察的两个主要指标,并将工作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年到2006年,医药费用要保持2004年的水平,即实现“零增长”;第二阶段是2007年以后,实行有控制的增长,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不高于同期厦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该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全市区以上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杨叔禹透露,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由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的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至今运行平稳。 杨叔禹同时提醒,对于患者来说,也没有必要迷信高价药,药品的疗效与价格并没有很直接的联系,对症下药是最重要的。他认为,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在治疗中使用新技术、新药、新器械,就必然带来费用的提高。根据国际研究成果,医疗费用的增加,30%是因为技术提高引起的。此外,由于疾病谱的改变和老年社会的到来,目前一些慢性病、老年病、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升高,导致患者的治疗成本也在不断增长。 当然,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小部分医疗人员乱收费、乱开药的原因,对于这些害群之马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 据悉,目前,厦门市卫生系统已出台了《厦门市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指标,即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要为95%,同时卫生局将加强与控制费用有关的关键环节医疗质量外部监测项目,制订《临床常见病诊疗常规参考手册》,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 此外,将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将查实的乱用药行为与违规者职称评聘结合起来,切实杜绝滥用药的现象。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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