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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网贯彻执行北京药监局对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信息销售药品行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针对当前一些互联网站违法提供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问题,公然在网上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的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北京市药监局国家局已将整治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信息销售药品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3156也在积极配合药监局这一重点工作。


  此外,为了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222号)精神,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虚假信息销售药品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2〕62号)要求,北京市药监局决定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此期间,暂停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审核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详情请见北京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通知。


  另外,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办法。3156希望广大医药招商企业尽快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配合国家药监局为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秩序,促使网络文化环境得到改善和净化,使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药品信息及违法网上销售药品行为得到一定遏制。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X药广审(视)第0000000000号”、“X药广审(声)第0000000000号”、“X药广审(文)第0000000000号”。其中“X”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0”为由10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审查年月,后4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视”、“声”、“文”代表用于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代号。此外,为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还制定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请广大医药企业详细阅读!    

  相关政策: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40号)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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