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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经营资格监管工作_医药资讯

  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13日电 为做好基层特殊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顿工作,规范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罂粟壳的购销行为,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全省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并按标准重新验收审定其经营资格。  根据现行特殊药品监管法规,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就审定程序、定点原则、时间安排作了详细部署,并结合GSP有关特殊药品管理要求,制定了毒性药品、罂粟壳批发(含零售连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同时为配合毒性药品经营资格审定工作,还整理出台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江苏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市药品监管局在审定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资格时,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不良行为要及时记录备案;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尽快建立健全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企业档案,做到对企业情况心中有数,同时促进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领域诚信机制的建立。(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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