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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监局开展保健品生产企业监督工作

  宁夏自治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保健品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生产行为,解决突出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夏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2年6月至9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品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3个阶段进行。该《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目的。通过检查,进一步掌握全区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现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顿措施,及时纠正保健品生产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宁夏保健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突出了重点检查内容。要求针对全区范围内获得《保健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保健品生产企业和品种进行保健品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企业合法性、委托加工行为、原辅料查验及出厂检验、标签标识、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三是增加检查重点品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重点监督检查品种的基础上,增加了枸杞、羊胎盘为原料及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的保健品为重点监督检查品种。

  
  四是细化了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宁夏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实际,设计了《保健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保健品自主生产企业自查表》、《保健品委托生产企业自查表》、《保健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信息记录表》、《保健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等,通过集中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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