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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规:医保定点机构要评等级_医药资讯

日前,江西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将对医保定点机构进行等级评定。 根据规定,江西将对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医疗服务的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和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进行等级评定,并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为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统一颁发标牌、证书;连续三年评定为A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表彰奖励,颁发AAA诚信牌证。江西省社保局也将根据评定的情况,建立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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