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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满足民众用药需求

  2009年初,中国启动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作为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所谓基本药物,就是指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这些药品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供应有保障。为鼓励民众使用基本药物,这些药物被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物。


  在3日举行的全国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介绍说,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全国各省区都已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的目标。“从药品加成(医疗机构药品加价)上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机制上推动医药分开;从药品配备上说,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从药品采购上说,实现基本药物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使群众在医药费用上真正得到实惠。”


  尹力还介绍说,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通过零差率销售、压缩药品虚高价格等措施,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了三成,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并且将进一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力支持。此外,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还将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县市级医院拓展,鼓励县市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和医保报销比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据悉,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即将制定公布,以规范各地增补药品行为,更好地满足民众基本用药需求。尹力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强化政策落实力度,扩大成效:“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总结一些地方按服务人口补助和按服务量补助等多种有效办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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