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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低保政策 多部门建信息核对机制

  近段时间,部分群体钻了低保的空子,让该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无法享受,而利用这一利民政策混“吃”混“喝”。我国延续10余年的低保政策正式调整。除必要的家庭收入审核外,股票、房产、汽车等家庭财产,也成为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同时,低保政策要求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但要保护个人隐私。


  昨天,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家庭财产包括拥有的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传统低保政策审核,主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家庭财产信息则涉及公安、人社、住建、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等诸多部门,国务院要求,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上述相应部门、机构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到“十二五”末,全国要基本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民政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并负责跨省(区 、市)的信息查询工作。


  国务院要求,低保政策的实行,各地应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消费支出比例法等测算方法,动态、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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