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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近日印发了《济南市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济南市成立全运会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预案》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一级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为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济南市全运会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目前,济南市食品安全专家库已经建立,备有近50名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

 

  《预案》规定,全市要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市全运会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此外,按照《预案》,济南市全运会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请市政府按照规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

 

  根据报告情况,达到四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标准的,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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