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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经过与其他省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协商,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异地人士可自愿申办异地参保人员海南就医证。获得就医证后,这些异地人士可在我省指定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结算

 

  办理流程出炉

 

  11月8日,海南省与广东、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五省区签署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与山西等五省区在异地就医结算方面的合作序幕正式拉开。

 

  据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月1日起,凡在贵州省本级、山西省本级、黑龙江省本级、广西区本级、广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我省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需要在我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申领异地就医医疗证。

 

     各地申请办理手续不一

 

     针对办理流程中“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这个环节,很多候鸟老人询问,目前自己就居住在海口,向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是不是意味着一定要本人亲自回去办理手续?

 

     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以贵州省为例,目前贵州省与我省社保部门达成协议:可直接在我省社保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后寄回贵州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发回我省社保部门后,再经审核即可发证。
   
     该负责人提醒,根据协议,可在海南异地就医的试行人员范围,目前局限在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四省(区)的省(区)本级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的市本级。只有在以上医疗保险统筹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才属于在海南异地就医结算的对象。

 

     海南省在省本级医疗保险统筹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办理后,可到广西、山西的省(区)本级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的市本级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我省有10家定点医院

 

     签订相关协议后,海南省目前可实现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农垦医院、解放军第四二五医院、三亚市中医院等10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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