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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进海口和长春医师规范化培训

  9月29日和10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分别在海口市和长春市召开了南北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会。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了上述两次会议的内容,就如何做好下一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从培训招收工作、培训基地的内涵建设、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和下一步工作的统筹等四方面进行部署。

  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招收,会议要求今年的工作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将今年国家计划招收情况和国家计划外招收情况一并上报,力争于11月上旬完成招收工作。其中特别指出,要优先确保完成好全科专业的招生,可以采取面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同步招收、名额调剂时优先考虑、动员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协同选派参培人员等措施统筹推进。会上明确,对培训合格后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财政对其本科学费(助学贷款)予以补助。

  在谈到落实地方财政补助经费的问题时,国家卫生计生委特别指出新疆自治区地方财政按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提供经常性补助的举措,值得各地特别是中西部省(区、市)借鉴。会议同时要求各培训基地要加大投入,并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转款专用。

  针对培训基地的内涵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此次会上明确要求,各地至迟要于10月25日前公布专业基地和协同单位名录以及培训招收计划和基地容量等信息,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要坚决杜绝少数地区协同单位过多、培训容量虚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上述会议对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专门要求。对于已有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区,要求预留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端口。还没有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地区则直接使用国家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今年8月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接连印发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近期公布了第一批450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中央财政建立了对培训工作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即将下拨2014年度的补助资金。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这标志着国家层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体系、培训平台、保障措施等已初步建立,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已转入各地具体启动和落实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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