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评论:推进大病医保 政府有兜底和监管责任

评论:推进大病医保 政府有兜底和监管责任

  医药网3月19日讯 李克强总理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人社部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重申了这一目标。有专家认为,在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医保各地筹资能力差别较大,压力不容小看,同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也给大病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带来挑战,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

  目前,国家已经为城乡居民建立了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医保覆盖面在去年达到95%。但是,这一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只是针对一般的疾病,一旦遇到类似白血病、癌症等重特大疾病,高额的医疗费用仍然对病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很多家庭出现因病返贫,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因此,大病医保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它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确实会对医保基金产生一定的压力。由于各省统筹标准不一致,因此对于一些统筹水平较差的省份来说,确实会出现某一地区医保基金亏空的问题,这也导致一些地区对推进大病医保缺少动力。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尽快建立和完善医保统筹,让医保基金的流转能够活起来。

  医疗卫生事业是一项基本的民生,政府对此负有切实的兜底责任。最近几年,政府一直在努力提高对医保基金的财政补助标准,去年这一标准已经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今年将提高到380元。政府财政的支持保障了医保基金的顺畅运转,也使民众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当然,这种兜底保障是有限的,它还必须兼顾到每一个民众享受的公平待遇,病人除此以外还可通过商业保险得到更高档的医疗服务。但是,对于城乡居民患有的大病,政府同样应该负起兜底责任,这与政府责任的公平性原则并不矛盾。因此,提高大病保险的医保统筹标准,是大病保险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些专家担心,目前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的持续性带来挑战,因此要控制费用增长。其实,如果仅仅是控制医保费用增长,就有可能会导致控制对大病保险的医保统筹标准,导致大病保险制度落空。一些重特大病患之所以医疗费用高昂,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医药行业过度的市场化,一些药品的价格形成缺少透明度,政府对此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因此,国家在切实负起对大病医保的兜底责任的同时,还需对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进行改革,实行医药分家,减少流通环节,特别是要坚决革除现在流行的以药补医的做法,以大刀阔斧的改革来降低虚高药价。

  在这同时,还应将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以此来保障医保基金不发生“财务危机”,保障大病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进。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