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河南将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 36种药品纳入乙类范围

河南将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 36种药品纳入乙类范围

  医药网8月15日讯 8月13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9月1日起,我省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该目录所列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包括36种谈判药品。

  据了解,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中新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全面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药品目录范围。国家和我省现行药品目录(2010年版,含我省2016年增补的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内药品)内名称剂型一致以及名称剂型一致但限定支付范围不一致的药品,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剔除的药品从我省现行药品目录内删除;我省现行药品目录的药品,不在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的,可以继续按规定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36种高价刚需药品进入医保目录乙类范围,给患者带来福音。据介绍,这些药品半数为肿瘤靶向药物,如肺癌、胃癌等常见肿瘤,此外还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眼科、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后价格平均降幅达44%,将大大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此次还对乙类药品(含36种谈判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提出要求,我省统一暂定为20%;新增剂型和其他乙类药品执行各地原规定。按照计划,我省年底前将发布河南省新版药品目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药品目录发布后,各地再按规定确定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