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出手 一批民营医院被强制淘汰出市场 |
医药网7月18日讯
卫生部门出手严打违法违规!
近日,一位民营医院人士透露,当地两家民营医院遭遇卫生主管部门连续检查,“连续三天来医院检查,总能查出问题,医院面临分数被扣光的境地,只能主动关门。”
据了解,上述被查的两家民营医院股东来自福建莆田,医院经营史劣迹斑斑,多次因为违法违规被卫生、工商等部门查处。
被问及为何会在这段时间遭遇连续检查,该知情人士表示,不排除当地卫生部门担心医院再因为违法违规闹出乱子,因此主动出击。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社会办医利好政策的出台,民营医疗迎来快速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已经超过50万家,民营医院也超过了2万家,可谓形势喜人,与此同时,民营医疗市场鱼龙混杂、劣币驱良币的现象也长期存在,一些长期违法违规的民营医疗机构甚至壮大起来。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要结束了,据观察,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目前包括卫生、医保、公安等多部门正在对一些长期违法、违规的民营医院出手,将其强制淘汰出市场。
警方出手,莆式医院被定性为恶势力
今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医疗领域敲诈勒索、诈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强迫患者增加手术项目,涉嫌敲诈勒索,抓获包括两名莆田籍主犯在内的20名犯罪嫌疑人。
6月初,甘肃临夏市公安发布通告,6家“莆式”医院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通报公开征集六家涉事医院违法犯罪线索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7月,宁夏银川市公安发布通告称,兴庆区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抓获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涉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苏某、黄某等35人,经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此外,一些地方卫生部门和警方还联手打击医疗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今年5月份深圳公安新闻发布会介绍,在深圳全市组织开展打击医疗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以来,深圳市卫健委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65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765间次,立案查处1391宗,罚没款共计2254.8万元,关停整顿医院3家、门诊部(诊所)350家,依法查处了6个涉恶医疗案件,共刑拘106人,逮捕56人,有效增强了执法威慑力。
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严查欺诈骗医保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并提出,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定期通过飞行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工作。
很快,一些医院接到了突然空降的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并连续通报两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一家被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的民营医院老板坦言,来的不是省医保局,也不是市医保局,而是国家医保局,一个都不认识,想找关系都不知道找谁,有没有被查出什么事也不知道,一下子都蒙了。
而且不仅仅是国家医保局,各地医保局也纷纷建立起飞行检查制度,并借助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医保监管,一些靠骗保生存的民营医院将被淘汰出市场。
四类医疗乱象将专项严打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份,国家卫健委就联合8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值得医疗机构警惕。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医药网新闻
卫生部门出手严打违法违规!
近日,一位民营医院人士透露,当地两家民营医院遭遇卫生主管部门连续检查,“连续三天来医院检查,总能查出问题,医院面临分数被扣光的境地,只能主动关门。”
据了解,上述被查的两家民营医院股东来自福建莆田,医院经营史劣迹斑斑,多次因为违法违规被卫生、工商等部门查处。
被问及为何会在这段时间遭遇连续检查,该知情人士表示,不排除当地卫生部门担心医院再因为违法违规闹出乱子,因此主动出击。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社会办医利好政策的出台,民营医疗迎来快速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已经超过50万家,民营医院也超过了2万家,可谓形势喜人,与此同时,民营医疗市场鱼龙混杂、劣币驱良币的现象也长期存在,一些长期违法违规的民营医疗机构甚至壮大起来。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要结束了,据观察,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目前包括卫生、医保、公安等多部门正在对一些长期违法、违规的民营医院出手,将其强制淘汰出市场。
警方出手,莆式医院被定性为恶势力
今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医疗领域敲诈勒索、诈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强迫患者增加手术项目,涉嫌敲诈勒索,抓获包括两名莆田籍主犯在内的20名犯罪嫌疑人。
6月初,甘肃临夏市公安发布通告,6家“莆式”医院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通报公开征集六家涉事医院违法犯罪线索及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7月,宁夏银川市公安发布通告称,兴庆区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抓获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涉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苏某、黄某等35人,经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此外,一些地方卫生部门和警方还联手打击医疗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今年5月份深圳公安新闻发布会介绍,在深圳全市组织开展打击医疗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以来,深圳市卫健委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65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765间次,立案查处1391宗,罚没款共计2254.8万元,关停整顿医院3家、门诊部(诊所)350家,依法查处了6个涉恶医疗案件,共刑拘106人,逮捕56人,有效增强了执法威慑力。
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严查欺诈骗医保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并提出,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定期通过飞行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工作。
很快,一些医院接到了突然空降的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并连续通报两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一家被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的民营医院老板坦言,来的不是省医保局,也不是市医保局,而是国家医保局,一个都不认识,想找关系都不知道找谁,有没有被查出什么事也不知道,一下子都蒙了。
而且不仅仅是国家医保局,各地医保局也纷纷建立起飞行检查制度,并借助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医保监管,一些靠骗保生存的民营医院将被淘汰出市场。
四类医疗乱象将专项严打
实际上,早在今年3月份,国家卫健委就联合8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值得医疗机构警惕。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医药网新闻
- 相关报道
-
- 国度药监局对于50批次不契合规则化妆品的告示 (2024-11-22)
- 青海藏医药历久弥新:中藏医馆广笼罩、整顿古籍文献3000余部 (2024-11-20)
- 河北省对于调整部门医疗服务名目价钱的关照 (2024-11-20)
- 山西规范(兼容)“肺功效综合训练”等医疗服务名目价钱 (2024-11-20)
- 福建省对于审定药学类医疗服务价钱名目的关照 (2024-11-20)
- 浙江安康数字人已服务超1400万人次 (2024-11-20)
- 国度药监局对于修订风湿骨痛制剂阐明书的布告 (2024-11-19)
- 若何拓展丰厚三明医改教训内在?浙江如许“答题” (2024-11-19)
- 国度卫健委:支持药企合规展开营销、学术交流 (2024-11-18)
- 财报披露:百济神州、阿斯利康、阿里安康… (2024-11-18)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