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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店100种常用药降价 最高降幅超40%!

  医药网8月6日讯 8月2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挂出《咸宁城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00种常用药品价格自降倡议书》,公布了即将下调价格的100种单独定价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名称、药品种类以及即将执行的最高零售价。

  倡议书向咸宁城区所有零售药店发出倡议,提出在咸宁城区范围内,对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等100个品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售的常用药品进行集中倡议降价。药店经营者应自觉执行降价后的药品价格,保证药品供应及价格的稳定。

  平均降幅6.01%,最高降幅46.67%

  倡议书对咸宁城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100种药品最高价格进行了公示,据《咸宁日报》报道,15元一盒的坎地沙坦酯片(悉君宁)降到9.9元,双唑泰栓从10.08元降到6.1元……这100种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6.01%,个别品种最高降幅达46.67%。

  据了解,在今年5月份咸宁市医保局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列出了2019年将集全局之力做好的10件医保惠民实事,其中包括实行常规药品最高限价。具体为建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常规药品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实行最高限价。2019年对100种常规药品实行最高限价,减轻医保患者药费负担。

  根据名单,降价的多是慢性病常用药。这100种常用药品包括18类,主要是降血脂、降血压、治疗糖尿病等常见的慢性病药品。其中,心血管系统药物23种,内分泌激素用药6种,消化系统用药6用,肝胆系统用药3种,神经系统用药3种,五官科用药2种等。

  而据有关人士称,咸宁市这次药品降价活动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将逐步成为一项药品价格规范管理的常态化工作。

  各地零售药店定价统一化

  据了解,我国对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一般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销售价格。药店中经营的大多普药没有政府指导价,只需符合化学药品一天用量不超过3元、中药一天用量不超过5元的标准即可。药店可以根据自己的销售渠道、进货渠道、物流成本及流通成本,综合租金等成本自行定价。这就造成同一种药在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药店价格相差悬殊的状况。

  而从今年以来,很多地区零售药店的采购、定价正在逐渐统一化。5月,山东医药集中采购发布通知,明确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可在山东省药品集采平台网上采购药品。7月,上海市药事所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要求生产企业填报“十五省市采购价”,审核通过后,按步骤分批次推送至定点药店开展议价。

  而上周,泉州市医保局建立《常用药品零售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对泉州市15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100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按季度更新、公布药品零售价格,并给消费者提供查询各类药品价格信息的渠道。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国家医保局集中了定价、招标采购以及监管职能于一身,通过多方面举措促成药品降价和规范药品定价。而随着各省医保局接管药耗品招标,越来越多的药店采购将统一集中化,零售市场的药品定价也终将接受监督。而也有担忧的声音认为,即使药店不能随意定价,低价也可能诱使药厂因利润微薄而停产,从而造成常用的低价品规断货,不得不用高价产品替代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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