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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主导常用药降价开始 所有药店受影响

  医药网8月14日讯 医保局主导,严管常用药价格,药品大降价开始,所有药店受影响。

  医保局主导,常用药大降价

  药店常用药价格被管控,不再是巧合。最近,湖北、福建两省地方医保局都开始着手对药店常用药价格的管控了。

  最先关于常用药被监管的报道来自福建泉州,该市医保局建立了《常用药品零售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对该市15家定点连锁零售药店100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按季度更新、公布药品零售价格,让群众及时查询各类药品价格信息。群众通过“价比三家”,可选择药价更低的零售药店购药。

  如果说福建泉州医保局监管药店药价属于个例,那么湖北咸宁呢?

  湖北咸宁管控零售药价则更直接,在该市医保局的鼓励下,数家大连锁积极响应,对药店常卖的100种药实行降价,平均降幅6.01%,个别品种最高降幅达46.67%。

  而降价的100种常用药,均为消费者日常所需的慢病药,包括心血管系统药物23种,内分泌激素用药6种,消化系统用药6用,肝胆系统用药3种,神经系统用药3种,五官科用药2种......,以降血脂、降血压、治疗糖尿病等常见的慢性病药品为主。

  监管药价,为降价做准备

  之所以医保局要对药价进行管控,就不得不说“4+7”城市集中采购了。不可否认,“4+7”城市集中采购给医药圈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降价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据悉,国家实施“4+7”城市集中采购后,医院药品大降价,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而主导这次药品大降价的就是国家医保局。

  当然,降药价不仅仅是降医院的药价,零售药店药价虚高也是重点。其实,将零售药店纳入药品集中采购早已在国家的规划之内,今年5月份山东、浙江两省就开始试点,给药店在药械采购平台开通权限。

  与之相对应的是,为了更好的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也有不少省份医保局开始着手药品价格和配送信息监测,药店也在其中。

  本月9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药品价格和配送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黑龙江每个市分别选取4个医疗机构、3个定点零售药店(市、县、乡各1个)、2个药品配送企业作为药品价格和配送信息监测点。

  该通知还要求,实行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信息按季度采集分析制度。各地医保部门要注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与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的采集、对比和分析,遇同一产品药价差距过大时,要开展药品市场价格变动监测。

  据了解,这也是继辽宁省发布相关细则以后,又一省市出台文件。

  差距过大,药店降价成必然

  早前,西安市“4+7”城市集中采购实行后,药价大反水,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阿乐,医院6.6元,药店45元,这也导致零售药店被迫下架中选品种。

  另一方面,医院药价大降,大量的慢性病患者为了买到降价药挤到大医院去,给大医院带来额外负担。

  这也说明一点,药品降价只在医院降,药店不降,后果则是又出现一种新现象——过去买药贵,现今买药难。

  如果既要达到降价目的,又要方便群众购药,药店药品降价也是必然。很明显,这次福建泉州、湖北咸宁医保局主导的公开零售零售药价、鼓励药店降价等措施,都是在为协调药品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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