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农残标准至少需要5-10年过渡期 要从源头解决 |
医药网8月21日讯 近日药典委突然发布药典2020版《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修订意见稿;规定植物类中药所有品种需检测重金属(5项)、农残(33项),一时间在业内激起千层浪。
业内人士大多无法理解,质疑其必要性,质疑其可行性,甚至不少人嗅到了阴谋论的气息;指出是打着“四个最严”为旗号,脱离客观规律,盲目提升标准,以达到扼杀中药的目的,与中央长期倡导鼓励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相违背。
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中医药事业中的人,今天,对于业内的声音,不谈反对,不谈支持,只想谈谈一些个人想法,与大家做一些交流。
有没必要?初心是对的,推行是有必要的。
从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当然是有必要的;毕竟农残、重金属的危害是明确性,主要不在于急性危害,而在于慢性富集性危害。从空气、生活用水、玩具、餐桌、到用药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得各各层面,都应该有一套针对农残、重金属污染监管措施出来。
也就是说,从初心来看,药典委制定发布中药农残、重金属标准,本身是好的;没有毛病的。
当然,这本质上不是中药的问题,而是环境污染的问题。对人民有利的,要去推动,要去干。
有无可行性?尊重客观规律,马上去实施的可行性几乎为零。
其实作为业内一线人员,我是非常理解业内人士的反对声音的。说来说去,其实最核心的问题是,标准发布太唐突了,给业内反应的时间太短了,几乎不存在有效实施的可行性。
《中国药典》2020版,最迟明年中旬会发布,据今只有半年多时间。中药种植,大部分品种2-3年;标准突然实施,2-3年前就种的中药,怎么办?
再着,哪怕标准发布后再种植的,种植严格不使用农药,那也要2-3年才采收;这2-3年空档,中药短缺怎么补?
同时,我们都知道植物的农残、重金属除了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外,更多是从土壤中吸收的,从灌溉水源中吸收;土壤改良,水源的治理,需要多少时间?农药与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从数年到几十年不等;在此期间,在此期间都不能种植。怎么办?
空气污染严重,在不断治理空气的过程中,我们人还是要吸的,虽然不情愿。中药,与其他农作物一样,污染来源于环境污染;也是要边治理,边使用的。不能说环境一天不治理好,就禁用了。更多的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吧。
给药典委几点建议:
1、先发布推荐性标准,给业内5-10年过渡期。
在此期间,引导多部门及业内各种力量,重视并解决中药农残、重金属的残留问题。待各类问题解决,再正式发布强制性标准。
2、发布标准起草的基础研究数据,供业界研究交流。
农残、重金属标准起草研究,起草单位肯定背后研究了很多年,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标准征集意见时候,要求企业在短短3个月内,提出有效意见并附上研究数据。
可能吗?更何况,检验方法,对应的对照品却至今没有发布,企业又如何通过实验去有效的去反馈数据呢?
建议发布起草单位的研究数据,这也是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和义务。
3、老问题,标准的起草,还是要允许广大企业技术力量来多参与。
目前整个中药标准起草制定,基本都是脱离中药业界一线实际工作的体制内的研究所、大专院校人士负责,而体制外的企业界技术力量却无法有效参与。
就造成了,标准研究的局限性,也造成了类似多次因标准突然发布,而企业界仓促应对的局面,不骂人才奇怪。
体制内外的专家技术力量,不是说谁比谁厉害,但两者实际工作中侧重不同,关注不同,各有千秋。不要闭门造车,要兼听则明。
4、还是老问题,解决重金属、农残问题的核心是环保问题,是种植问题,要源头解决。
不解决源头问题,而想靠卡住中间药品生产环节,进一步来倒逼源头的想法很美好,但行不通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环境污染如何解决?
土壤改良工作谁来牵头负责?
种植环境农药使用问题,谁去监督?
都把责任推给企业,这算不算赖政的表现?
以上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不仅是中药的问题,要各部门从全局高度去管,去抓,去解决的。
建议把重点力量放在土壤、水源的改善问题上来;放在种植规范性上来。
医药网新闻
业内人士大多无法理解,质疑其必要性,质疑其可行性,甚至不少人嗅到了阴谋论的气息;指出是打着“四个最严”为旗号,脱离客观规律,盲目提升标准,以达到扼杀中药的目的,与中央长期倡导鼓励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相违背。
作为一名长期奋斗在中医药事业中的人,今天,对于业内的声音,不谈反对,不谈支持,只想谈谈一些个人想法,与大家做一些交流。
有没必要?初心是对的,推行是有必要的。
从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当然是有必要的;毕竟农残、重金属的危害是明确性,主要不在于急性危害,而在于慢性富集性危害。从空气、生活用水、玩具、餐桌、到用药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得各各层面,都应该有一套针对农残、重金属污染监管措施出来。
也就是说,从初心来看,药典委制定发布中药农残、重金属标准,本身是好的;没有毛病的。
当然,这本质上不是中药的问题,而是环境污染的问题。对人民有利的,要去推动,要去干。
有无可行性?尊重客观规律,马上去实施的可行性几乎为零。
其实作为业内一线人员,我是非常理解业内人士的反对声音的。说来说去,其实最核心的问题是,标准发布太唐突了,给业内反应的时间太短了,几乎不存在有效实施的可行性。
《中国药典》2020版,最迟明年中旬会发布,据今只有半年多时间。中药种植,大部分品种2-3年;标准突然实施,2-3年前就种的中药,怎么办?
再着,哪怕标准发布后再种植的,种植严格不使用农药,那也要2-3年才采收;这2-3年空档,中药短缺怎么补?
同时,我们都知道植物的农残、重金属除了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外,更多是从土壤中吸收的,从灌溉水源中吸收;土壤改良,水源的治理,需要多少时间?农药与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从数年到几十年不等;在此期间,在此期间都不能种植。怎么办?
空气污染严重,在不断治理空气的过程中,我们人还是要吸的,虽然不情愿。中药,与其他农作物一样,污染来源于环境污染;也是要边治理,边使用的。不能说环境一天不治理好,就禁用了。更多的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吧。
给药典委几点建议:
1、先发布推荐性标准,给业内5-10年过渡期。
在此期间,引导多部门及业内各种力量,重视并解决中药农残、重金属的残留问题。待各类问题解决,再正式发布强制性标准。
2、发布标准起草的基础研究数据,供业界研究交流。
农残、重金属标准起草研究,起草单位肯定背后研究了很多年,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标准征集意见时候,要求企业在短短3个月内,提出有效意见并附上研究数据。
可能吗?更何况,检验方法,对应的对照品却至今没有发布,企业又如何通过实验去有效的去反馈数据呢?
建议发布起草单位的研究数据,这也是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和义务。
3、老问题,标准的起草,还是要允许广大企业技术力量来多参与。
目前整个中药标准起草制定,基本都是脱离中药业界一线实际工作的体制内的研究所、大专院校人士负责,而体制外的企业界技术力量却无法有效参与。
就造成了,标准研究的局限性,也造成了类似多次因标准突然发布,而企业界仓促应对的局面,不骂人才奇怪。
体制内外的专家技术力量,不是说谁比谁厉害,但两者实际工作中侧重不同,关注不同,各有千秋。不要闭门造车,要兼听则明。
4、还是老问题,解决重金属、农残问题的核心是环保问题,是种植问题,要源头解决。
不解决源头问题,而想靠卡住中间药品生产环节,进一步来倒逼源头的想法很美好,但行不通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环境污染如何解决?
土壤改良工作谁来牵头负责?
种植环境农药使用问题,谁去监督?
都把责任推给企业,这算不算赖政的表现?
以上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不仅是中药的问题,要各部门从全局高度去管,去抓,去解决的。
建议把重点力量放在土壤、水源的改善问题上来;放在种植规范性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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