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常用药涨幅较大 临床必需药品以缺逼涨 |
医药网8月23日讯 “我们调查了3200多种常用药品,大概只有200多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8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述。
陈金甫表示,这200多种涨幅较大的药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在药店销售的药和非处方药;二是日均治疗费用比较低的药,65%的涨价药品日均治疗费用在3块钱以内。
的确,常用廉价药涨价时有发生,背后原因主要与药品短缺有关。
陈金甫强调,就具体药品来说,还存在市场调节作用不充分的地方,一些药品生产高度集中,或者供应渠道单一,就容易产生垄断。一些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如必须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有特殊的技术门槛和生产流程工艺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或难以通过扩大生产及时增加供给。还有一些小品种用药,存在市场需求不稳定不均衡的问题。
临床必需药品易现“以缺逼涨”
陈金甫援引监测数据表示,2015年以来,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左右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
常用药价格短期上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今年3月,记者曾报道了多地出现硝酸甘油片短缺现象,药店价格也从一瓶7元左右,涨到超过50元。
对于药品涨价的原因,陈金甫指出,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
此外,还有一部分涨价缘于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因此一些药企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此外还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也产生了合理成本的增加,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陈金甫说。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出现短缺的药品都是低价药。原来一次药品招标,相关药品价格可能2~3年都不会发生变化。在原料药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下,生产低价药的企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生产动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供应短缺。
此前,辽宁省发布的易短缺药品2018年第三号预警预报显示,辽宁省对54个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启动了调查程序。其中6个药品企业自述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2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
完善药品短缺监测和应对机制
对于出现的药品短缺情况,我国药品供应保障领域还存在哪些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吹风会上表示,药品短缺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灵敏度还有待增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是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还没有实行联通共享,药品的停产报告制度,还未能及时收集到信息。
“比如药厂因为某些原因停产了,一定会造成下游的药品短缺,药厂停产信息我们应该收集到,这样的话对我们及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有可能出现短缺的情况非常有帮助,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进一步健全。”曾益新说。
在他看来,短缺药品采购和储备政策也需要完善。短缺的药品多为急(抢)救药等用量小的药品,保供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是社会效益极大,所以在市场机制失灵时,需要发挥政府的储备作用,常态性的储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而对于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垄断问题,曾益新指出,目前反垄断的罚款还难以起到有效惩戒和威慑作用,部分不法分子有恃无恐,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现在的惩罚措施力度还不够大,所以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曾益新表示,对于上述问题,应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一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二是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推动解决企业不愿意供应等问题,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特别是偏远地区配送,要让企业有合理利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带量采购成为常态基础性机制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的同时,又该如何遏制企业的不合理涨价行为?
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个层面是价格的管控。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采取了约谈企业的方式。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到正轨,对于拒不纠正的,陈金甫指出,将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药品供应上有话语权的,一下停止生产了也不行,要实行信息披露、失信惩戒。”
此外,还要对相关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陈金甫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
近年来,由于中间流通环节所导致的药品涨价情况屡见不鲜。对此,陈金甫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推进解决体制机制的一些重大改革。陈金甫表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解决企业产品直接进医院的问题,消除在流通领域产生高费用的根源,消除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生态,减少成本,回归企业的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招标采购会扩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
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通过市场的机制,有激励、有评价、有惩戒,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
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包括以医保的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明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作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医保的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和支付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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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甫表示,这200多种涨幅较大的药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在药店销售的药和非处方药;二是日均治疗费用比较低的药,65%的涨价药品日均治疗费用在3块钱以内。
的确,常用廉价药涨价时有发生,背后原因主要与药品短缺有关。
陈金甫强调,就具体药品来说,还存在市场调节作用不充分的地方,一些药品生产高度集中,或者供应渠道单一,就容易产生垄断。一些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如必须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有特殊的技术门槛和生产流程工艺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或难以通过扩大生产及时增加供给。还有一些小品种用药,存在市场需求不稳定不均衡的问题。
临床必需药品易现“以缺逼涨”
陈金甫援引监测数据表示,2015年以来,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左右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
常用药价格短期上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今年3月,记者曾报道了多地出现硝酸甘油片短缺现象,药店价格也从一瓶7元左右,涨到超过50元。
对于药品涨价的原因,陈金甫指出,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
此外,还有一部分涨价缘于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因此一些药企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此外还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也产生了合理成本的增加,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陈金甫说。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出现短缺的药品都是低价药。原来一次药品招标,相关药品价格可能2~3年都不会发生变化。在原料药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下,生产低价药的企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生产动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供应短缺。
此前,辽宁省发布的易短缺药品2018年第三号预警预报显示,辽宁省对54个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启动了调查程序。其中6个药品企业自述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2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
完善药品短缺监测和应对机制
对于出现的药品短缺情况,我国药品供应保障领域还存在哪些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吹风会上表示,药品短缺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灵敏度还有待增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是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还没有实行联通共享,药品的停产报告制度,还未能及时收集到信息。
“比如药厂因为某些原因停产了,一定会造成下游的药品短缺,药厂停产信息我们应该收集到,这样的话对我们及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有可能出现短缺的情况非常有帮助,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进一步健全。”曾益新说。
在他看来,短缺药品采购和储备政策也需要完善。短缺的药品多为急(抢)救药等用量小的药品,保供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是社会效益极大,所以在市场机制失灵时,需要发挥政府的储备作用,常态性的储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而对于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垄断问题,曾益新指出,目前反垄断的罚款还难以起到有效惩戒和威慑作用,部分不法分子有恃无恐,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现在的惩罚措施力度还不够大,所以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曾益新表示,对于上述问题,应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一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二是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推动解决企业不愿意供应等问题,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特别是偏远地区配送,要让企业有合理利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带量采购成为常态基础性机制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的同时,又该如何遏制企业的不合理涨价行为?
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个层面是价格的管控。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采取了约谈企业的方式。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到正轨,对于拒不纠正的,陈金甫指出,将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药品供应上有话语权的,一下停止生产了也不行,要实行信息披露、失信惩戒。”
此外,还要对相关行为依法进行处置。陈金甫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
近年来,由于中间流通环节所导致的药品涨价情况屡见不鲜。对此,陈金甫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推进解决体制机制的一些重大改革。陈金甫表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解决企业产品直接进医院的问题,消除在流通领域产生高费用的根源,消除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生态,减少成本,回归企业的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招标采购会扩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
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通过市场的机制,有激励、有评价、有惩戒,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
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包括以医保的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明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作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医保的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和支付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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