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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产品严格监管 做好线上交易监测处置

  医药网4月20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和处置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4月17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主持召开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和处置视频调度会,重点强调加大网络监测线索核查处置力度,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交易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

 

  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王者雄、副司长王树才等领导对疫情期间医疗器械网络监管工作进行了针对性部署,监管二处杨志强、监测抽检处王晓雪、综合处许晓聪、监管一处徐崧、监管二处臧宝宇、监管二处杨晓沫,以及北京市、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简称“南方所”)等监管机构领导参加会议。

 

  重拳监管利剑高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药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按照“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决策部署,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徐景和指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社会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必须坚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持之以恒,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统一安排,在国家局器械监管司的指挥下,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近期通过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网络销售开展专项监测。

 

  南方所所长林建宁在会议上通报了此次专项监测发现的疫情防控产品网络销售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其中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五类产品,对于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平台(淘宝、1688、闲鱼),以及转转、微店、百度贴吧、微博等平台出现的非法疫情防控产品销售和宣传信息,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据介绍,各省市药监局对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推送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密切关注,迅速展开行动,组织对涉及的相关平台进行约谈,并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企业现场核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平台商家经营行为的严格审核和网络巡查严格审核,坚决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阿里巴巴风险管理事业群资深总监石波作为企业代表发言表示,作为第三方平台应当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担应尽的管理义务,查漏补缺、扎实整改。“对于商家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关闭查处一起,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夯实平台治理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

 

  信息监控数据打通

 

  疫情防控是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越是这样的时候,越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保障疫情防控需求和药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目前,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反馈信息已经得到全面处理,涉事网页已做删除或产品下架处理、整改到位,其中经营企业未在注册(备案)地址经营已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限期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或取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资质。随后,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组织对后台调查取证、固定违法证据追查线下实体,依法展开调查处置。

 

  百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丽君认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监管要求联合打击虚假宣传,强化平台责任落实,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公众权益。“百度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管理,推进医疗器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这是作为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京东健康医疗器械部总经理马禄义表示,一直以来京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企业责任,确保平台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我们希望能够加强和政府部门的数据对接,将医疗器械数据库打通,以便更好地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管理。京东也将继续坚持把商家生态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动贯彻执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本次会议要求,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监管精神,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形成保障疫情防控产品市场秩序的工作合力,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

 

  徐景和对南方所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网络销售专项监测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南方所继续加强药械产品互联网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打通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和第三方企业平台数据对接,不断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全力加强互联网交易监督管理。

 

  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由国家药监局组织建设,是国家药监局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的重要举措。南方所遵照国家药监局的监管整体部署,积极落实互联网医药交易信息监测工作,以保障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和交易安全为总目标,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全流程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构建安全的、可信赖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和交易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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