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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商务与集中招标采购

  第一阶段从1996年开始,是我国药品电子商务的起步和探索阶段。1996年,河南省等地区开始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改造传统药品流通行业,将药品交易方式由“人对人”转换为“人机对话”的途径与方法。

 

 

  1998年12月,河南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率先通过省级评审并投入试运行,是国内第一个投入实际运行的药品电子商务系统。

 

 

  河南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初步探索了药品电子商务的政策框架、商业模式和技术方案,对明确网上交易规则、行为规范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提供了初步的经验。

 


  从2000年2月开始进入第二阶段,是药品电子商务的试点和规范阶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药品购销活动中,要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同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了试点阶段对药品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审验和监督管理办法。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推动下,药品电子商务的试点工作迅速铺开。

 

 

  一批由药品批发企业搭建的电子商务系统积极开展了在线销售的试点工作。以独立第三方平台为主要特征的B2B药品交易场系统开始在海南等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得到应用。

 

 

  通过试点工作的探索,将形成药品电子商务的功能规范、管理规范和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药品电子商务的交易规则、行为规范、信用制度和全方位的信息网络技术解决方案,为药品电子商务的广泛推广应用。成为我国药品流通的主流模式奠定基础。

 


  在“十五”期间第三阶段形成规模,是药品电子商务的全面发展和广泛推广应用阶段。在这一阶段,医疗机构将初步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我国的药品流通将走进B2B交易场,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药品流通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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