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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范围内暂停销售7种违法广告药品

  近日,江苏省规定对7种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这7种药品在江苏范围内暂停销售。7种药品如下介绍。肝友胶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1716,生产企业为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理由: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皮肤病血毒丸: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3272,其生产企业为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理由: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肠胃宁片: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03348,生产企业是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理由:未经江苏省局备案,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天麻胶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4156,生产企业是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由:未经江苏省局备案,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活血壮筋胶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0295,生产企业是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理由:未经江苏省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利脑心片: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0127,生产企业是北京长城制药厂。理由:未经江苏省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玉苓消渴茶: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899,生产企业是贵州特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理由:未经江苏省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苏药广公告[2011]第007号文件,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7号《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自2011年5月17日起,对标示为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肝友胶囊等7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上述7品种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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