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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疗机构开始对抗菌药物品种自查梳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初显成效。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全合成。抗菌药物在一定浓度下对病原体有抑制和杀灭作用。


  近日从卫生部获悉,今年4月启动的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已经初见成效。目前,各地医疗机构已经开始对抗菌药物品种进行自查梳理,其中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已经减至50种以下。


  根据卫生部要求,今后,三级医院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医院要对原有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全面梳理、清退。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三级综合医院已经完成了自查摸底,开始进行药品目录的选。 
 
     据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多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如福建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年度医院评价、周期医院评审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分值占年度医院评价分值的10%。此外,各地还加强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化管理。


  抗菌药主要分为八大类,其中β?内酰胺类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含酶抑制剂的β?内酰胺类及单环酰胺类等;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叶酸途径抑制剂类;氯霉素;糖肽类包括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的应用需根据不同的感染性疾病进行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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