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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中药欧盟处境 遵循中医药标准走出去

  探秘中药欧盟处境,遵循中医药标准走出去。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旨在为包括中草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提供一套简易注册程序,有别于化学药品的注册方法,其全面实施将有助于维护欧洲患者的用药安全。新指令设置了7年过渡期??从2004年4月30日生效的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要求,包括中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必须向成员国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只有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在欧盟市场上继续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


  据不完全统计,过渡期内顺利通过注册的植物药有三百多种,但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注册。针对日前广受关注的“中药在欧盟全军覆没”之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日前表示,这个说法言过其实,与事实不符。

 
  王国强指出,目前中药在欧盟的年销售额约10亿元人民币,中成药占到十分之一,这些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应分成两方面看待。一方面,注册门槛和费用过高这两大因素,成为中药欧盟之路的“路障”。


  另一方面,此次欧盟限令为我国中药企业敲响了警钟,希望能由此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我国中药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采用科技手段突破“瓶颈”,积极争取注册,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走得更长、更远。此外,王国强提出,完全按照西药的标准衡量中药并不可取,中医药走向世界,还应遵循中医药的标准。

 
  随着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从5月1日起的全面实施,未经注册的中药不得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王国强指出,这并不代表中药从此全部退出欧盟市场,也不是要全面禁止中药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指令》不是专指中药,而是针对所有的植物药。所以,此次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中成药,目前大部分中药材、饮片等仍可像过去一样,作为食品或保健品销售,只要不标明是用于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的药物就无需注册,但具体划分是药还是食品将取决于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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