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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进入第二阶段

  目前,国家药监局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的要求,限于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据初步统计,全国上述3类餐饮单位共有59040家,近九成已完成备案公示工作。

 
  “对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在6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作上述表示。


  据悉,国家药监局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行动,已基本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公开承诺、备案公示、自查整改、督导落实等6项任务,现进入第二阶段,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落实责任、惩治违法、诚信建设、制度建设等,全部任务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同时,该局还将配合卫生部门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抓紧出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积极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关于如何保证公示内容真实性的疑问,徐景和说,国家药监局将加大对已备案和公示食品添加剂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同时,公众也应当给予餐饮服务单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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