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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输液不可再“残害”病人

  目前,过度甚至滥用输液的不正常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输液给药多是针对少数危重患者的最后给药方式。别说在门诊诊治常见病、慢性病,即便在病房治疗比较复杂的疑难病,多数情况下也不必输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取消门诊过度输液也是为了维护患者安全。令人欣慰的是,现在已有不少医疗机构正在努力改变这一现状,逐步取消门诊输液室。

 

  控制过度输液可从社区医疗机构做起。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对象多为慢性病患者,即使有少数急性感染患者,其症状也比较轻。社区医生遵循“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原则,基本上可以通过口服药物、皮下或肌注针剂来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而这几年,笔者在下社区指导的过程中却看到另一番怪象:无论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是家庭病床,过度输液的现象都有增无减。这里面,有的是患者主动要求,有的是医生习惯了开大处方,还有的是患者从大医院开了药在社区医疗机构代输。然而令笔者困惑的是,社区医疗机构的输液室常常处于饱和状态,却很难在这里见到重症患者。

 

  如果过度输液在社区医疗机构得不到有效控制,一方面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加大医疗风险。因为输液是直接从静脉给药,如果出现输液反应及口服药物不良反应,都会加重病情,甚至造成无法挽救的后果。如果社区医生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后悔莫及。宁波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就曾发生过一例经青霉素皮试阴性、但在输液中意外发生过敏性休克致死的事故。

 

  因而,有不少社区医生也认为在社区过度输液的风险实在太大,尤其是在设备条件和技术力量不足的机构,滥用输液会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社区家庭病床科的医生担心,如果上门为患者输液,而医生又不可能一直守候在患者旁边,换瓶、拔针等事情常需要由家属承担,安全隐患势必更多。因此,对于需上门服务的患者应尽可能口服给药,避免打针,更不宜输液,这不是为了图方便,而是为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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