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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基层医院推行先治病后交钱制度

  县级及县以下医院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对患者是一件好事。但是,医院、医护人员、患者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不少患者希望大综合医院也能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我们刚刚到兖州市中医院进行了考察学习,人家推行一年多了,没一个恶意欠费的。”济南市历城区锦绣川卫生院院长李洪泉说,“现在报销比例很高,患者自己拿的钱很少,推行起来没什么难度。”

 

  “一点顾虑都没有吗?”面对这一疑问,李洪泉说,“今年新农合报销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整个报销比例预计达到80%以上,即使有逃费的,医院也能保本。”他表示,由于患者个人要交的钱很少,且大都是本社区居民,一般不会出现欠费的情况,“即使真拿不起钱,也不会耽误患者的治疗啊,没这个政策的时候,不是也没把病人赶出去嘛!”

 

  “以前催患者交住院费,不仅医院不好做,还容易破坏医患关系。”兖州市中医院医务科科长张舰深深地感受到这一措施对改善医患关系带来的好处。“先看病后交钱,带来的是一种理念的变化。”济宁市中医院副院长王志同说,人们在购买服务时大都是先接受完了服务,再交钱,但是医疗行业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一直延续着前端付费。

 

  王志同认为,改变付费模式后,就要求医护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尤其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如果患者拒绝付费,那医护人员就应该反思了”。虽然济宁市已经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可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风险依然存在。“下一步,重点要做的是如何保障特困群众和三无人员的治疗问题,还有就是如何有效规避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风险。”济宁市卫生局局长焦华说。

 

  如果真有患者恶意逃费怎么办呢?不少医疗机构难免有这样的顾虑。据悉,最先全面推广“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济宁,在制度上进行了设计。济宁市卫生局利用已建成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专门开发设计了个人就诊诚信系统模块,综合医院把医疗服务与社会诚信分级管理相结合。对能够按时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可给予手续简化、费用优惠减免等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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