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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药养医的政策方向并不明确

  国务院研究室发展司前司长朱幼在2011年初出版了一本《大国医改》,该书梳理了我国数十年来医疗制度所出现的问题。在书的前半部分,朱幼引用了2008年卫生部原副部长孙隆椿在《2008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出版时所说的一句话:中国的以药养医政策还没有真正起步,有的人却说什么医改不成功,这种说法显然值得商榷。


  事实上,政府没有讲过要中国医改中取消以药养医,这不是政府的原话。首先,要了解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把教育、文化、卫生、涉及民生的都收归国有,由国家财政拨款。五六十年代,国家对医院进行全额预算;到七八十年代,改为差额预算,支出减去收入之后,不足的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九十年代以后,国家取消差额预算,改为项目补助,虽然2007年之后的文件里,还叫项目补助,但已变成几个单项的补助。

 
  中国一高中以药养医的政策的施行方向不明确的情况就意味着,医院的生存发展全靠自己,而国家只有小部分的补贴。多年来国家对医院的补贴大概就是医院全年收入的7%,也就是说,国家对医院由原来补贴100%,降到如今的10%左右。其实,以药养医不是简单地指药这一项。尽管药的比重能占到40%?60%,但挂号费、手术费、检查费用,也是以药养医的组成部分。中国医改要改革以药养医,政府的方向并不明确,也没看到相关文件和领导的表态。


  前不久,国家颁布了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中国医改以药养医的政策要方向明确,我国事业单位将按社会职能划分为行政、经营生产、公益三类,并实现各自的转型。但卫生单位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国家全部补贴;第二部分是基层医疗,乡镇两级实行政府全额供给。就事业单位改革而言,这个文件比2009年国务院的文件更为明确,但是最大的问题是,政府一方面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却在行政上限制它的盈利模式,可见以药养医的状况还需进一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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