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将破除以药养医政策

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将破除以药养医政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意见》提出,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医疗服务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县(市)作为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力争2013年上半年总结评估,形成基本路子,为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意见》提出,在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予以补偿。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意见》指出,改革补偿机制要多措并举。一是发挥医疗保险的补偿和控费作用。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做好医疗服务卫生工作;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三是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四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


  《意见》强调,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