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黑龙江省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黑龙江省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近日,为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严防特殊药品管理不当流入非法渠道。保证黑龙江省药品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的实际,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全省从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麻黄碱定点经营、罂粟壳定点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疫苗(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药品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局要求全省各市(地)局在7月15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要在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购进渠道、验收复核情况、储存养护管理、销售制度、运输管理、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电子监管码使用等情况。


  7月15日开始,黑龙江省局将组织对全省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