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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力药品连锁

   浙江金华政策扶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发展,该市零售连锁率达到74%,远远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浙江省金华市实施鼓励和引导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扶持政策,发展连锁经营后,全市共有药品经营企业1327家,其中批发企业22家,零售连锁企业17家,零售连锁门店983家,单体药店123家, 非处方药店182家,零售连锁率为74%,远远超过全省30%的平均水平。

  
  充分调研,改变观念

  面对全市零售企业量多、面广、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GSP认证开展调研,充分听取企业和各县(市)药监局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在分析了大量数据之后,完成了《加快GSP认证步伐、推动全市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调查报告,为全面推行连锁经营打下了理论基础。

  当时,许多零售企业对连锁经营还存在一些抵触情绪,一些单体药店观念陈旧,不愿意加盟已通过认证的连锁企业。而通过认证的连锁企业也不太愿意吸纳单体药店加盟,怕影响自己的品牌且难以管理,再加上没有优惠政策,于是许多企业持等待观望态度。面对这一现状,该局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走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逐家企业做工作,组织培训5000余人次,逐步统一了企业的思想。

  

  突出“三个鼓励”

  为了鼓励零售连锁经营,该局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出台实施了加快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的新扶持政策。新政策重点突出了三个“鼓励”,即:鼓励引导没有能力单独申报GSP认证的药店,采用加盟或联合等形式加入到已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连锁企业,成为其连锁门店;鼓励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组建连锁公司,实现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共享,做大做强医药商业,提升竞争力;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直营、特许加盟连锁等方式跨行政区域发展连锁门店,向社区、乡镇特别是边远山区发展连锁门店。对新开办的连锁门店,除不需要其单独申请认证之外,还在许可审批条件上予以政策倾斜。逐步提高非连锁单体药店的市场准入门槛,引导市场资源向连锁经营流动。

  宽严相济,避免“连而不锁”

  为了规范连锁企业发展,该局出台系列措施提供保障。一是对加盟或联合到已经通过GSP认证企业中去的单体药店,要求其严格按照GSP认证标准进行换证现场检查,对检查合格的给予换发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未通过检查的不予换证。通过换发证检查工作,有效避免了“连而不锁”现象。二是对每项审批检查的事项都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书面告知相对人和各县(市)药品监管局,方便相对人办理申报审批事项。三是在共用质量体系的基础上,允许连锁店与总店共用质量管理资源。

  

  多管齐下,确保安全

  充分发挥连锁总部的优势,引导和督促连锁总部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检查。各连锁企业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设有质管部或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进货、验收、养护等环节的把关和监控,从源头上杜绝了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门店GSP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检查情况报所辖药监部门,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对于有供货关系的企业,一旦发现其向门店私自供货,总部将中止合作,冻结货款。对药师不能正常在职在岗、经多次督促无效的门店,停止其供应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市、县两级药监部门不定期对所辖连锁公司总部、连锁门店以及单体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若发现企业未按GSP经营,第一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情节较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此外,全面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对连锁企业采用“捆绑式”诚信考核机制,将各连锁门店的诚信等级作为连锁总部诚信等级综合评定依据,诚信考核评定在失信以下的连锁公司,将在新增连锁门店等多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有政策作为后盾,金华市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发展迅速,不仅使广大群众得到了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实惠,也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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