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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力抓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强意志,体现了我国政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改善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具有重要的意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推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带来了新机遇。  

  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食品安全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开展了专题培训,对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到位、省以下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交接的情况下,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职责交接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卫生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合作,搞好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态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编印书籍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的宣传活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基本常识,使《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学法、知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二,抓紧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监管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准确理解餐饮服务监管的法定职责,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监督、指导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使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

  第三,做好相关的立法和法规清理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二是牵头组织起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在已将草案报国务院法制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完善草案后续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清理现行的法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法规和规章。依照《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废止或修订与《食品安全法》、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或者相关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第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为期两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整顿:一是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二是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三是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四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整顿,要切实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信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实现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目标,不仅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同时也需要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食品行业以及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食品企业、行业协会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必须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加强行业自律,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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