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发改委药品价格调整恐成泡影

发改委药品价格调整恐成泡影

  在新医改即将出台之前就曾有消息称,发改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查。而此轮药品价格调查的真实目的是:进一步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
  按说,这对于看病难、看病贵的中国患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但是,“进一步降低”是降低多少、“适当提高”又是提高几何,却是一笔糊涂账。如果结合发改委价格司对于油价、电价、水价、电信资费等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产品价格管控效果来看,往往是大家给予的期待越高,得到的失望越大。而这次,患者连期待也不用有了,因为,即使发改委想在药价上做场降价秀,他也秀不动。

   降低药品零售价格,首先应该看药品零售价格的构成。据了解,药品的价格构成来自四个环节,即药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多个层级的代理商加价、以及医药流通企业加价和医疗机构加价。首先,中国现在医药产品的出厂价,只占到药价的四分之一左右。比如,以同规格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为例,各地的供应价格显示哈药集团、海南海灵、江西汇仁等制药企业提供的出厂价均为1.60元左右。但在各地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限价中,溢价多在4倍以上。

  至少溢价4倍的最高限价,其产生的环节就只剩下两个,一个是流通商加价,一个是医院加价。目前对于医院的加价,发改委有15%的规定。但是,在各个医药流通企业竞争的前提下,高药价的产生,肯定不会来自流通环节,因为医院要看同样的药品,哪一家提供的最便宜。

  最后的答案其实很简单,是医院,这个最终的采购者以及药品的售出者,将价格提高了数倍。也就是说,药价高的最终根子,还在“以药养医”上面。

  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新医改方案将计划取消药品在进货成本以上的利润加成。根据设想,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在通过政府增加投入解决之外,还要安排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问题是,这个“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有多少?国家财力是否能够支撑?增设的药事服务费和部分技术服务收费又有多少?

  广东省在2008年底曾提出,要进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价率的改革试点。该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曾公开表示,如果政府全额补偿药品加成的费用,每年大约需要60亿元。全国有30多个省,可以想象,整体的补偿数字必将达千亿以上。而财政部提交人大审议的预算报告草案则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对全国医疗卫生支出的不过826.8亿元;计划2009年全国医疗卫生支出为1180.56亿元。国家每年投入医疗卫生的全部支出才区区千亿,哪里有那么多的钱来补贴医院因药价加价以及虚高带来的损失呢?

  医院没有财政补贴,改变以药养医就是一句空话,发改委即便想降低药品价格,也降不动。更别说还有增设的药事服务费和部分技术服务费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