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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零售药市场显出政策力度

  据财经媒体报道,辉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经解散中国基层零售队伍。这一信息标志着外资企业对中国基层医药零售市场的思路与方向出现分化:其一是以我们看到的西安杨森、德国拜耳、中美史克、诺华制药为代表,以自建队伍、渠道下沉的市场思路正在深化;其二是以如今的辉瑞制药为代表的企业正将队伍剥离,向第三方深度合作的方向转变。

 

  早在多年前,罗氏制药将中国区的OTC产品及业务尽数剥离出售,而外资药企德国拜耳不仅将罗氏的OTC业务照单全收,并斥巨资并购东盛制药的白加黑,全面扩展OTC业务的时候,这种分化就已经非常明显了。基层零售市场的运营模式不外乎3种:第一是自建队伍下沉终端;第二是将终端推广的服务外包,由第三方维护上量;第三是“借船出海”,与深耕细作的第三方商业流通企业深度合作。

 

  2009年,辉瑞成立零售业务部,负责零售药品在二三线城市零售市场药店终端的业务推广,但运营仅2年,此项工作就划上了句号。与此几乎同时进行的是,辉瑞中国与九州通集团高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辉瑞的基层零售业务已经完成由自建队伍到第三方深度合作的转换。据辉瑞相关人士透露,导致辉瑞合并零售业务部的原因一是基层零售产品卖不动,二是运营成本太高。

 

  我们关注的不是这些用正常的商业逻辑就能解释的现象,而是辉瑞这种转向是否受到医药政策(或者是未来的医药政策)的潜在影响?众所周知,在中国深刻把握政策走向的不是国有企业,而是外资企业。在每一次医药政策转向时,外资药企总能在棋局博弈中占有先手优势,这不得不令人惊诧。这到底是因为外资药企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还是具备巨大的政策影响能力?

 

  从外资药企能长时间地在药品零售市场定价中获取“差别待遇”,尤其是像德国拜耳于1899年就已经获得注册商标的“阿司匹林”,在100多年后的今天还能在中国获得比国内同类药品高出几十倍的单独定价权,折射出了外资企业非同一般的政府公关能力。那么,辉瑞的这次转向呢?是否有潜在的政策因素影响?新医改已经实施3年了,已经面临政策的“微调”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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